案件傳真
  第一被告翻供否認制毒販毒,只承認曾吸食毒品及購買制毒原料轉賣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禮琪、通訊員盧思瑩、實習生張鳳娟報道:11月11日上午,17個因制毒、販毒等罪名被公訴的涉毒人員,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受審。
  庭上,第一被告許×偉否認之前在公安局供述的有關制毒、販毒的罪名,只承認其吸食毒品、購買毒品吸食及購買制毒原材料鹽酸羥亞胺(俗稱“料頭”)等罪。
  公訴人陳述了許×偉、李×雄、許×文等17人的犯罪事實以及犯罪罪名。17人均涉嫌販毒、製作毒品等罪被起訴追究刑事責任,其中,李×雄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被起訴。據瞭解,早上在法院公開審理的17個涉毒人員中,大多數是80、90後,最小的一個被告人王×聯是1992年的。其中,大多數是廣東省惠東縣人,只有少數幾個是博羅、汕尾、江蘇和廣西人。
  據悉,第一被告人許×偉,1982年生,戶籍是廣東省惠東縣白花鎮,初中文化。2013年10月10日因涉嫌販賣毒品、製造毒品罪,被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年11月15日被逮捕。庭中,當法官問許×偉是否對公訴內容及罪名有意見時,許×偉當庭提出“有意見”,他認為公訴內容有“不屬實”的地方,說自己不知道購買38件(每件25公斤)的鹽酸羥亞胺的事情,也沒有讓第三被告人許×文製造毒品,沒有用鹽酸羥亞胺製造毒品賣給他人等犯罪,但他承認自己“在家裡吸食毒品”和“向‘阿林’購買過20件鹽酸羥亞胺,賣給第二被告人李惠雄的老大”以及叫人牽線介紹制毒師傅給購買“料頭”的人等犯罪事實。許×偉說:“我沒有制毒,也沒有向別人賣過毒品。我購買鹽酸羥亞胺轉賣給別人,但是不清楚他們買鹽酸羥亞胺用來做什麼。”
  據瞭解,由於此案件涉案人員較多,案情較為嚴重,惠州市人民法院將要進行為期3天的審理。編輯:李傑  (原標題:惠州多名80、90後被控涉毒過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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